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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娱乐挂机-提款要多久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2-04-30 20:58    文字:【】【】【
摘要:M5娱乐挂机-提款要多久,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

  M5娱乐挂机-提款要多久,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温建怀、潘孝贞、温建北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以往年度相比,在交易类型、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方面未出现重大变化,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1:2021年度因厦门德韬金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厦门雷迅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鲲鹭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向公司采购定制厨柜产品合计13.07万元。

  注2:2021年度因办公楼物业向厦门建潘德韬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建潘德韬智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林集团江苏聚成木业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租金、购买商品等费用合计309.79万元,向厦门建潘德韬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收取租金、服务费用合计137.68万元。

  注3:2021年度因购买原材料公司向厦门市华瑞中盈商贸有限公司支付7.76万元, 向厦门华瑞中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0.1万元;因购买餐饮服务公司向厦门德韬金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11.95万元。

  注4:2021年度因购买软件、硬件设备、服务等公司向金电智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支付446.04万元,向厦门鲲鹭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179.58万元,向厦门微品致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449.30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同一控制下的各关联方合并计算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仪器仪表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密封件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工具销售;密封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风机、风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模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门窗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颜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模具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木材销售;木材收购;地板销售;人造板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竹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

  经营范围: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技术进出口;卫生洁具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日用家电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包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房地产租赁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办公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企业登记代理;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国内劳务派遣服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2层B区

  经营范围:从事商业保理业务;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供应链管理;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市场调查;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1737号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东三区208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木材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木材收购;人造板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地板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

  经营范围:木材、木制品加工、销售;木材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际及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品)、信息服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资;森林公园开发、建设;旅游服务项目开发;食品制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项目经营);住宿服务(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食品生产(按《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经营项目经营);建筑材料、装饰物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本公司自产产品销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采购设备、配件、原材料、物业服务,销售商品、收取租金、服务费等关联交易。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因此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因此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022年度公司与泰国巨橱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泰国巨橱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泰国巨橱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同意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泰国巨橱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泰国巨橱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采购(销售)刨花板等板材、购买商品。公司与泰国巨橱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 2022年与泰国巨橱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因此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泰国巨橱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泰国巨橱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因此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建怀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温建怀、潘孝贞、温建北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泰国巨橱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的《关于公司与泰国巨橱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泰国巨橱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牌厨柜”)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2019年11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9,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92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2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660.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8,5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12 月 1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622.64万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53.70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323.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闽华兴所(2019)验字F-004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375.21万元(其中: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7,374.79万元,银行手续费0.4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873.47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03.41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1,9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41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17,513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5,999,996.1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61,073.46元后,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538,922.69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华兴验字[202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07.1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589.86万元,募投项目新增投入1,717.17万元,银行手续费0.1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72.46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847.33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22,6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247.33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同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中“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3#、5#厂房建设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牌”)。为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3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实施专户管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同安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注:除上述所列示金额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1,900.00万元。

  依据有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协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统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注:除上述所列示金额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22,600.00万元。

  详见附表1《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2《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73.2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资金有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度全部置换完毕。

  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99.7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资金有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2021年已置换募集资金1,589.86万元。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项目1#、2#、4#、5#厂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项目1#、2#、4#、5#厂房建设项目”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共计78.77万元(具体以转出时为准)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 3#、5#厂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将“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 3#、5#厂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共计1.68万元转入“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项目1#、2#、4#、5#厂房建设项目”的兴业银行厦门同安支行募集资金账户。

  2022 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三期年产10万套工程衣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含理财收益)1,346.60万元(具体以转出时为准)用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项目3#、6#厂房建设项目”。

  2021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注1: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876.34 万元,公司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项目1#、2#、4#、5#厂房建设项目中扣除216.34万元;从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 3#、5#厂房建设项目中扣除660万元。

  注3:因木门项目尚处于前期业务拓展阶段,尚未实现规模效益,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阶段性的调整了该项目的订单生产安排。

  注1: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计646.11万元,公司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项目 3#、6#厂房建设项目中扣除。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温建怀先生、独立董事章颖薇女士、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朱灵先生、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陈建波先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6日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为提升交流效率,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0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59名、注册会计师 304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2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收 入 总 额 为41,455.9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70.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万元。2021 年度为 7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项目合伙人:陈航晖,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金牌厨柜、七匹狼、凤竹纺织、星网锐捷、浔兴股份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海,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星网锐捷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2011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星网锐捷、生益科技、岭南股份、力鼎光电、金牌厨柜等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航晖、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航晖、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40万元(含税);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 2021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华兴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审计执业资格,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判断,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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